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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之殇(65)​:独立审计的明天​:鹏城往事

如果云知道2003 审计云 2022-08-05


康美之殇(一):引言

康美之殇(二):于无声处听惊雷

康美之殇(三):缄默的审计机构

康美之殇(四):风暴眼中的会计差错更正

康美之殇(五):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担当

康美之殇(六):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康美之殇(七):舞弊迹象之造假

康美之殇(八):舞弊迹象之行贿

康美之殇(九):舞弊迹象之举报

康美之殇(十):舞弊迹象之谎言

康美之殇(11):深度解密会计造假

康美之殇(12):压力之下,悠然自“债”

康美之殇(13):股权结构的“家族式”胎记

康美之殇(14):中药帝国的投资版图

康美之殇(15):融资优先

康美之殇(16):关联方占用的资金谜团

康美之殇(17):即将引爆的“连环雷”

康美之殇(18):缺钱的大股东

康美之殇(19):一路上有你,广发证券

康美之殇(20):广发何以不被立案?

康美之殇(21):地方政府的百般呵护

康美之殇(22):监管机构的自由裁量

康美之殇(23):严管之下的资本生态

康美之殇(24):监管的曙光

康美之殇(25):监管的边界

康美之殇(26):被“凌迟”的股价

康美之殇(27):拥挤的天台

康美之殇(28):证券分析师:极力唱多,却不担责

康美之殇(29):内部控制突然失效?

康美之殇(30):独立董事的集体沉沦

康美之殇(31):金融机构的难言之隐

康美之殇(32):审计的名义

康美之殇(33):审计,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康美之殇(34):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康美之殇(35):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委托模式

康美之殇(36):审计责任,不能承受之重

康美之殇(37):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局限性

康美之殇(38):让人迷茫的执业准则

康美之殇(39):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康美之殇(40):审计丛林

康美之殇(41):审计报告的合理保证

康美之殇(42):迟早会有事情发生

康美之殇(43):注册会计师的罪与罚

康美之殇(44):被消失的安达信

康美之殇(45):审计失败之刑事责任

康美之殇(46):审计失败之行政责任(一)

康美之殇(47):审计失败之行政责任(二)

康美之殇(48):审计失败之行政责任(三)

康美之殇(49):审计失败之行政责任(四)

康美之殇(50):审计失败之行政责任(五)

康美之殇(51):审计失败之民事责任

康美之殇(52):《证券法》的修订

康美之殇(53):取消证券审计资格

康美之殇(54):财务造假的火苗

康美之殇(55):资本市场的诚信危机

康美之殇(56):财务造假,罚酒一杯

康美之殇(57):有奖举报还有多远?

康美之殇(58):造假者不能一退了之

康美之殇(59):康美的明天

康美之殇(60):正中珠江的明天

康美之殇(61):注册会计师的明天

康美之殇(62):独立审计的明天:浴火重生

康美之殇(63):独立审计的明天:双重审计

康美之殇(64):独立审计的明天:做大做强

康美之殇(65):独立审计的明天:鹏城往事


深圳鹏城所的存在与消失,都谜影重重……


成立于1992年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其前身为深圳市审计局下属的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擅长于国有企业审计领域,2006年顺利完成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发行审计而在资本市场名声鹊起。总部设在深圳,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济南、沈阳、香港等地设有分所。鹏城所客户以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业务范围遍及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承办康得新、欧菲光、中金岭南等近百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拟上市的公司审计客户有100多家。


2008年5月,鹏城所因金荔科技2002年度、2003年度财务报表造假案件,被证监会认为为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对鹏城所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兵舫、陈艳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1)。


同一天,鹏城所因审计大唐电信200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对鹏城所罚款30万元,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军和刘丹分别处以5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显示,鹏城所“对大唐电信本应计入财务费用的10,463,225.90元的法律服务中介费用提出了不当审计调整意见,将律师费用和相关中介费用从财务费用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2010年2月,鹏城所在对聚友网络2001年至2003年年度报告有关应收账款和视讯业务收入审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执业准则的行为,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克理、姚国勇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3)显示,鹏城所“虽然执行了函证程序,但是无论回函结果如何,均未对未回函酒店实施其他有效替代性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对于收入确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差异和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没有进行关注,没有追加任何审计程序”、“没有对函证过程进行谨慎全面的控制,违反审计操作程序,导致未发现回函印章与真实印章不一致等情况”等多种超乎想象的“神操作”。


2011年3月,深圳证监局责令鹏城所整改,要求鹏城所对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进行认真自查,健全各项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采取措施确保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健全审计工作程序,完善监控措施,确保执业质量;安排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认真执业,确保审计执业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立即向全所执业人员进行通报,并召开全体合伙人专题会议对该项目负有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执业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监管机构的容忍和提醒未能唤醒鹏城所的良知。


就在所有人认为鹏城所将从此一蹶不振之时,鹏城所却在2011年成了拥有100家上市公司客户、业务收入1.5亿元的大所,从业人员500余人,注册会计师200多人,位居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第33位。


2012年8月,深陷绿大地IPO造假丑闻(*4)漩涡中心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在没有收到监管部门任何处罚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一起并入国富浩华的还有鹏城所原有的200多名注册会计师,以及近两百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鹏城所“金蝉脱壳”之计引发了业内对其合并原因的广泛猜测,更激起了业界对涉嫌违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调查、严惩的强烈声浪,而对于吸收合并鹏城所的国富浩华而言,接盘劣迹斑斑的鹏城所,其真实意图是否出于行业发展的需要、强强联合的需要,还是背后存在隐形的行政干预,和稳定需要?


2013年4月27日,证监会对绿大地项目而涉案的鹏城所处以没收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绿大地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国勇、廖福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5),同时认定姚国勇、廖福澍为终身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6)。


2013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决定,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7),而此时的鹏城所早已不复存在。



更让人叹为观止的是,深圳鹏城2012年8月并入国富浩华,而国富浩华赶在财政部、证监会撤销鹏城所证券业务资格之前的10天时间,宣布与当时全国排名第一的内资所中瑞岳华强强联合,瑞华所横空出世


而就在鹏城所并入瑞华之后,原有鹏城所审计客户勤上光电、彩虹净化、海联讯、新邦制药、三川股份都曾被质疑财务造假,或被证监会最终认定并处罚,直到现在的康得新……

而担任康得新2011年审计工作的深圳鹏程华丽转身之后,融入瑞华的血脉,鹏城所原所长饶永成为瑞华深圳分所的党支部书记(*8),从此以后,瑞华负面新闻不断,深陷造假漩涡不能自拔。


令业内人士难以沉默的不是鹏城所的罪与罚,而是内资所屡屡犯禁的独立性和执业质量问题,这是关系到行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对严重违法者的轻率处置,伤害的是独立审计行业的整体形象。


鹏城往事已了,那些曾经深陷丑闻、涉嫌严重违反审计准则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却没在沉默中死亡,而是在沉默中继续享受着偷着数钱的快乐好时光(*9)。


鹏城之后,留给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是真正实现市场公信力的很长、很长的路;


而留给瑞华的,则是近百份审计合同,和一地鸡毛……

 

 

 数据来源及引文参考:

  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27号;

  2.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8)29号;

  3.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9号;

  4.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23号;

  5.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27号;

  6.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13)7号;

  7.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26号;

  8. 《瑞华的癌》,核叔财经,2019.7.11;

  9. 《鹏城所往事:丑闻会计师事务所的不死传奇》,21世纪经济报道,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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